提醒:延长本采暖季主城区集中供暖时间至2025年3月17日24时。延长供暖期间,洛阳热力集团有限公司、洛阳北控水务新区热力分公司、洛阳高新热力有限公司、洛阳暖鑫热力有限公司、洛阳新奥华油燃气有限公司5家企业不再额外向居民热用户加收取暖费用。
供热价格
根据洛发改价管〔2013〕12号文件收费标准及《洛阳市集中供热条例》规定:
(1)分户计量用户:
热费由基本热费和计量热费两部分组成,先按面积预交热费,实际费用待供暖结束后根据用热量核算,实行多退少补。
基本热费=建筑面积×采暖期天数× 0.054/平方米·日×面积系数(多层建筑为90%、小高层建筑为86%、高层建筑为82%)
计量热费=0.142元/kwh ×用热量
计算方式:建筑面积×121×0.054×面积系数+0.142×热表用量数
(2)按面积用热用户:
热费=建筑面积×采暖期天数×0.18元/平方米·日×面积系数(多层建筑为90%、小高层建筑为86%、高层建筑为82%)
计算方式:建筑面积×121×0.18×面积系数